研究生培养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次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预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16:28    作者:    点击:[]


我校为碳中和能源高校协作组成员高校,现我院可组织符合条件人员预申报“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一、项目信息

“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内13所能源相关高校联合成立碳中和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开展,与7个外方单位合作选拔国内优秀博士研究生和学者进行联合培养和访问交流,旨在集中各高校在碳中和能源领域优势力量,培养面向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能源交叉学科领域创新领军人才。2024年第一批次碳中和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名额如下。

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次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二、选派类别及要求

(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二)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三)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须为学校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过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三、预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预申报的师生填写“附件2:【预申报】姓名-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并于1月10日23:59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发送至邮箱:hdx@sdu.edu.cn及wk@sdu.edu.cn,逾期不再受理任何申请。

联系电话:88399417。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次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的通知

2. 【预申报】姓名-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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